新加坡政府律师:数关键事实显示沙恩是自杀身亡
新加坡高级政府律师戴伟雄在为美籍工程师沙恩案研讯作结案陈词时指出,多个关键事实表明,沙恩是在他生前所住的公寓内自杀而死。
据《联合早报》网站报道,戴伟雄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我们试图从各个角度逐一研究沙恩父母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我们认为,他杀的说法证据不足。我们也研究了对警方和其他政府部门办事不当的指控,我们认为这些说法没根据甚至是信口开河。”戴伟雄表示,虽然本案的引证阶段已经结束,但若有人拥有跟此案相关的证据,仍可以提供给警方或总检察署。
验尸庭于上月13日开庭,针对去年6月24日被发现死亡的美国工程师沙恩·托德(31岁)进行研讯。研讯上月27日结束,10天里共有约40名证人上庭供证。验尸官谢源发特地在上周四(13日)去沙恩的寓所查看,将在下月8日宣布研讯结论。
根据验尸官法令,研讯目的是尽可能确认死者身份以及死亡的时间、地点和经过。戴伟雄指出,这起研讯中,死者身份毋庸置疑,时间也确定在去年6月23日晚上7时至第二天下午6时47分之间,所以关键是要确定死亡地点及经过。
戴伟雄指出,高级法医顾问黄庆宝的验尸报告指出,沙恩是死于上吊导致的窒息。另两名被传召供证的美籍法医也同意这一结论,只有爱得斯坦提出异议。沙恩家属聘请的爱得斯坦医生起初指沙恩是遭人以绳索勒喉杀害后吊在浴室门上,但他后来收回这一说法,承认那只是“推测”。戴伟雄说,爱得斯坦的说法没有根据,应该被“驳回”。
戴伟雄指出,本案的关键证据之一—沙恩的移动硬盘,并非如沙恩父母所说是他们找到,而是由警方交给他们的。至于有记录显示沙恩手机在他死后有来电,引发沙恩父母怀疑存在身份不明人士,星和公司人员已解释,公司将数据流量记录为“外拨电话”,是手机程序自动运行产生。
沙恩生前任职的微电子研究院代表律师刘家铭称,沙恩并没有机密和珍贵的军事资料,也没被迫向第三方透露可能危害美国安全的资料。他指出,研究院的研究项目属于经济性质。研究院的140名研究员来自22个国家,不适宜进行军事项目的研究。此外,研究院没为员工进行安全检查,这与那些进行机密军事项目研究的机构不同。
刘家铭说,沙恩加入研究院之前,并未受过氮化镓(Gallium Nitride,简称GaN)科技方面的训练,也没这方面的经验。是他要求转到这个新成立的小组。沙恩在这方面的知识有限,在与中国的华为科技公司拟议合作的GaN扩音器(power amplifiers)项目中扮演不重要角色,只出席过一次与华为代表进行的会议。而最终双方并未进行合作。
该律师强调,没证据显示,沙恩拥有与军事相关的高度机密和珍贵资料,也没被迫向第三方,尤其是华为及其子公司透露可能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资料。